各市應急管理局,省級有關單位,廳屬事業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6年度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6〕45號)和我省職稱評審工作有關規定,現將2026年度應急管理領域中級、高級、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安全工程專業:符合《浙江省安全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和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試行)》規定的申報條件。具體內容可登錄省應急管理廳網站查詢(網址:https://yjt.zj.gov.cn/art/2019/12/12/art_1229159319_799576.html)。根據以上評價條件第六條申報的人員,量化賦分標準自評分應達到80分以上;經中評委核準分值在80分以上人員,可推薦。
(二)防災減災領域:符合《浙江省防災減災領域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試行)》規定的申報條件。具體內容可登錄省應急管理廳網站查詢(網址:https://yjt.zj.gov.cn/art/2021/11/24/art_1228991502_59077855.html)。根據以上評價條件第七條第五項有關規定,按量化評價標準申報的人員,量化賦分標準自評分應達到80分以上;經中評委核準分值在80分以上人員,可推薦。
(三)應急救援領域:符合《浙江省應急救援領域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試行)》規定的申報條件。具體內容可登錄省應急管理廳網站查詢(網址:https://yjt.zj.gov.cn/art/2021/11/24/art_1228991502_59077855.html)。根據以上評價條件第八條第六項有關規定,按量化評價標準申報的人員,量化賦分標準自評分應達到80分以上;經中評委核準分值在80分以上人員,可推薦。
申報人員資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6年12月31日,業績等相關材料截止時間為2026年9月21日。
高技能人才申報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的條件參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浙人社發〔2022〕7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申報時間
各專業中級、高級、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均實行網上申報。其中各專業中級、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網上個人申報時間為2026年7月20日至9月21日,用人單位推薦截止時間為2026年10月10日,各中評委(主管部門)評審推薦截止時間為2026年11月9日;安全工程專業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網上個人申報時間為2026年7月20日至9月30日,用人單位推薦截止時間為2026年10月19日,各中評委(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6年11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報程序
按照個人網上申報、單位審核、主管部門和中評委推薦等程序上報高評委辦公室。
(一)個人申報。申報人員登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職稱申報系統”,網址:https://zcps.rlsbt.zj.gov.cn)進行個人申報,并對填報信息真實性作在線掃碼簽名承諾,具體申報流程見附件1。
(二)用人單位審核。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登錄職稱申報系統對申報人員個人信息、業績檔案信息、職稱申報信息等進行審核,并在本單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有關公示情況在填寫審核意見時錄入系統。如有自評分申報人員,用人單位須對自評分進行復核。具體審核流程見附件1。
(三)中評委(主管部門)審核推薦。申報人員所在地職稱申報受理點、人力社保部門或省級有關單位按照分配的賬號登錄職稱申報系統(網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進行材料接收、審核和推薦工作。
四、申報要求
(一)堅持德才兼備。堅持把職業道德放在評價首位,強調政治表現、廉潔自律、道德品行、行業誠信。
(二)個人信息要求。個人申報信息材料是職稱申報的重要基礎材料,申報人員應確保各類申報材料客觀真實、規范完整。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需對照評價條件量化賦分標準進行自我賦分,提供與相應分值匹配的真實準確完整的證明材料,無佐證材料的不予認可。
(三)審核推薦要求。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對申報人員業績檔案和申報信息進行審核,并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如因材料格式不規范、違規申報、延遲申報等造成的不良影響由申報人和所在單位承擔。各中評委(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職,嚴格評審標準,把好審核推薦關。
(四)送審材料要求
評審全程無紙化,“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系統”將自動生成《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評審通過后將定期歸檔至“浙江省數字檔案系統”,用人單位通過法人賬號登錄該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并存入申報人個人檔案。個人無需報送紙質《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同時,為了便于評審工作,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還需報送紙質材料:《浙江省 專業/領域高級工程師評審打分表》(一式兩份),具體見附件2。
其他申報材料(如學歷資歷證明材料、相關證書、榮譽業績等)均以電子版形式上傳職稱申報系統佐證材料中,無需寄送紙質材料。
五、其他事項
(一)事業單位實行評聘結合。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應在核定的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根據空缺崗位數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中根據考核結果和履職情況擇優推薦參加評審(須在“浙江省事業單位人事工資管理服務系統”中核定崗位),并在單位內進行公示。
(二)論文要求。申報對象公開發表的論文,在佐證材料上需上傳國家新聞出版署署(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期刊查詢證明,以及中國知網(https://www.cnki.net)或萬方數據知識服務平臺(https://www.wanfangdata.com.cn)論文查詢證明。提交的論文須為任現職以來在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與本人評審專業相關的論文,學位論文及任現職以前發表的論文均不予認可。
(三)注冊類工程師申報要求
1.以注冊安全工程師申報人員需要連續注冊滿5年及以上要求,以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職務申報人員,需符合連續注冊且聘任安全工程師職務滿5年及以上要求。
2.根據應急管理部《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號)要求,查實違反“注冊安全工程師不得同時受聘于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執業”規定的,取消其評審資格,并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
(四)繼續教育要求。根據《浙江省應急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細則》(浙應急人事〔2021〕2號)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不得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行業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學時。本次申報需提供任現職以來或近5年(2022—2026年)繼續教育學習情況,其中2021年以后繼續教育學時需通過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系統(網址:http://zjjx.rlsbt.zj.gov.cn)進行登記,數據可自行同步到職稱申報系統。
(五)答辯環節。對安全工程正高級工程師申報人員,正高評委認為有必要進行面試的,需組織面試答辯,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申報紀律。申報材料所涉及的工作能力、工作業績、科研成果、發明專利、繼續教育證明、論文論著等均須與申報專業相關且為任現職或近5年以來取得,并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嚴禁虛高自評分申報。
各專業中評委要嚴肅評審紀律,嚴格按照《浙江省職稱評審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要求和評價標準,規范開展審查、推薦,充分利用大數據篩查和評審平臺項目信息比對等手段,認真核查申報對象提交的論文、項目等業績材料,確保申報推薦質量。對存在論文套刊、假刊、偽造業績等弄虛作假行為的申報對象,3年內不得申報評審職稱,并記入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3年,作為以后申報評審職稱的重要參考。
(七)材料報送
1.省安全工程、防災減災領域、應急救援領域高評委,紙質評審打分表接收截止日期為2026年11月11日;省安全工程正高評委紙質材料接收截止日期為2026年11月11日。郵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體育場路479號410辦公室,聯系人:龔永宏,聯系電話:0571-87053653。
2.省安全工程中評委負責省級單位中推高工作。紙質評審打分表報送截止日期為2026年10月22日。郵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西溪河下77號322辦公室,聯系人:葉夢迪,聯系電話:0571-58619064。
3.省防災減災、應急救援領域中評委負責省級單位中級職稱評審和省級單位中推高工作。兩個領域高級工程師紙質評審打分表報送截止日期為2026年10月22日。郵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西溪河下77號322辦公室,聯系人:李文靜,聯系電話:0571-58619064。
(八)咨詢電話。省安全工程、防災減災領域、應急救援領域高(正高)評委辦公室咨詢電話:0571-87053653;中評委辦公室咨詢電話:0571-58619064。繼續教育咨詢電話:0571-87228751。
附件:1.個人申報內容和單位審核操作辦法
2.職稱評審相關表格
浙江省應急管理廳
2026年7月10日